各部门、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会委员名单如下:
主 席:校长
副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
委 员: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科研处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
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会为常务议事机构,主席会由主席、副主席及研究生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为日常办事机构,挂靠研究生处,负责处理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学位办设主任1名,由研究生处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处理硕士学位的日常事务;设副主任1名,由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兼任,负责学士学位的日常事务。
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行文通知。学校原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时撤销。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