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是在20217月新组建的处级单位,建立之初部门名称为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202110月学校机构调整,原发展规划处并入,更名为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并于2022年9月更名为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等方面的工作。

现设3个科室:学科建设科、发展规划科/综合统计科、研究生培养科。

一、学科建设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学科建设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指导各学科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协调、督促各学科建设单位贯彻落实。

2.负责校级及以上各类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管理、绩效考核、评估验收等。

3.负责编制学科建设经费预算,落实各类学科建设项目经费的管理,以及相应的奖励及科技工作量酬金的核算。

4.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建设、申报和管理。

5.负责组织一级学科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建设规划。

6.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发展规划科/综合统计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执行和评估,指导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的编制与执行。

2.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宣传与落实,推动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3.负责学校高等教育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开展校情分析。

4.跟踪研究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改革发展动态,编撰《高教动态》,为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二级学院核心指标的跟进和统计分析。

6.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研究生培养科工作职责

1.负责制订研究生教育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培训、推荐和管理。

3.积极推进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

4.负责制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就业工作。

5.协助各硕士学位授权点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日常管理等工作。

6.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