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强化产教融合,推进“双导师”队伍建设,确保2026年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实践型校外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实践型校外导师指参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的企业、行业专家。本次遴选导师的专业硕士学位点为:教育、电子信息,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名称及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2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素养,以立德树人为己任,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退休前原则上能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热情参与指导研究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行业内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在相关专业领域作出突出成绩或贡献。

4.在重点中小学、大中型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担任技术或管理负责人、骨干,掌握某一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较强的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能承担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或能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讲座。

5.了解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和动向,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等。

三、时间安排及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1212日前完成)

各专业领域培养学院组织校外人员申报,并对照基本条件,拟定推荐人员名单,将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研究生处,获得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完成申请填报,并打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实践型校外导师申请表》(下文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申请表》扫描成PDF文档和系统导出的Word文档一并发至培养学院联系人邮箱(见附件2),由培养学院存档以备查。

2.培养学院形式审核(1216日前完成)

培养学院进入邮箱下载汇总《申请表》,并对照基本条件,登录系统完成形式审核,导出审核通过人员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3.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1224日前完成)

学位点所在学院登录系统完成审核,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导出审核通过人员的《汇总表》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稿提交研究生处。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研究生处登录系统完成复审,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遴选结果公布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予认可)的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四、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实践型校外导师申报和审核工作,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网址:https://gmis.hnfnu.edu.cn/home/login

2.申请人系统申报流程:(1)进入“个人信息管理——教师基本信息”模块,完成个人信息填写;(2)进入“导师遴选管理——教师科研信息维护”模块,分类录入代表性学术成果和企业(行业)工作经历;(3)进入“导师遴选管理——导师遴选信息申请”模块,填写导师申请信息。

3.申请人系统申报、各专业领域培养学院和学位点所在学院系统审核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3)。

4.系统填报的学术成果,应与申报学位点基本保持一致,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著(教材)和教学科研成果奖等级别的认定,参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2425号)执行。

5.系统上传学术成果附件要求: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全文及检索证明等);专著、教材(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科研项目(立项文件或项目合同等)。

五、工作要求

1.申请人务必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在系统上传相关附件,若填报内容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填报成果需与所申报学位点相关,否则视为无效。

2.各学位点所在学院可根据研究生培养实际需要,确定导师人数,制定本学位点导师的遴选条件,遴选条件可高于基本条件。

研究生处联系人:阮煜

联系电话:0731-8822850313808421391

邮箱:31417709@qq.com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试行)

        2.专业硕士学位点、专业领域名称及学院联系人一览表

        3.系统操作指南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