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保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应于2025年12月26日前结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8日。
2.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3日(第19周),具体安排详见《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附件1)。
3.研究生专业课考核由各培养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及公共课考试安排自行组织,考核安排须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命题及制卷
1.命题要求:命题工作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团队负责,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确保试题科学、严谨、规范。每门考试课程须提交A、B两套等效试卷,其重复率不得超过20%,均应附带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试卷、答卷、参考答案格式模板详见附件。
2.质量审核:开课学院应做好试题审核工作,试卷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附件2)。
3.试卷印制:公共课考试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印制,各公共课开课学院须于12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A、B卷纸质稿(命题老师签署“审核无误”并签名)及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提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办公室(百熙楼916),电子稿发邮箱228220567@qq.com。专业课考试试卷的印制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印制试卷及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纸质稿应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备案。
4.保密管理:各学院须严格执行试卷保密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试题泄露。如发生泄题情况,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组织实施
1.考核资格审查:各培养学院须在考前完成学生考核资格审核。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规定1/3者,或未完成课程规定环节者,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2.监考职责: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宣读考场纪律,核对学生证件,组织签到,并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考试结束后,将考生签到表、考场情况登记表与试卷、答卷一并交回考务人员。
3.考生须知:考生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手机等电子设备须关闭并按要求集中存放。须携带有效证件备查,按指定座位隔位就座。
4.巡考安排:考试期间实行校、院两级巡考制度。研究生处负责全校公共课巡考,各培养学院负责本院专业课巡考,及时处理并上报各类异常情况。
四、评卷与成绩提交
1.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评阅答卷,并在课程考核结束后2周内及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考核成绩以课程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相结合,其中平时成绩占比不得超过50%。课程成绩单在线打印并签名后,提交研究生处(公共课)或开课学院(专业课)备案。
2.课程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或补录。确需更正的,须由任课教师提交书面说明并附相关材料,经培养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研究生处复核后方可办理。
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系统中完成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后方可查询成绩,各培养学院应汇总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结果统计表,装订成册并留存。公共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六、材料归档
课程考核结束后,各开课学院应督促任课教师及时完成考核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成绩单、考试试卷(A/B卷及参考答案)、学生答卷(含答题纸)、考场记录表、平时成绩登记表等成绩构成过程性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第九章。
七、补(缓)考安排
研究生公共课、专业课补(缓)考将于新学期第2周进行,所有课程未及格的研究生(上课考勤不合格的学生除外)均可参加本次补(缓)考,补考合格者无需重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考试安排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考核试卷审批表
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办法(试行)
4.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材料模板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