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5年新增导师遴选和2026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可申报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电子信息,各学位点专业领域(方向)及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1。
二、新增导师资格申报
1.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导师管理办法》)“第六条新增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学校官网首页“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导师遴选信息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符合《导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直接认定导师资格”的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导师资格认定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2.学校鼓励学科交叉,允许教师跨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目前所在学科没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师,可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
三、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
学校实行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制,符合《导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招生资格基本条件,且计划202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通过学校官网首页“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导师遴选信息申请——硕士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四、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和审核工作,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教师网上申报,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学院和学位点所在学院网上审核具体操作见《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
2.在申报新增导师资格和年度招生资格前,请先准确填写“教师基本信息”和“教师科研信息维护”。这两块内容共享了学校人事系统和科研系统的部分内容,若有误,请务必进行修改。
3.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学术业绩,应与申报的学位点基本保持一致,且在近五年(2021年-2025年)范围之内。科研项目、论文、专著和教学科研成果奖等级别的认定,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24〕25号)执行。
4.系统填报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1.11月21日前,个人申请。申请人进入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打印1份纸质申报材料,本人签名后提交相关学院。其中《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或《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表》提交招生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直接认定表》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2.11月28日前,招生学院形式审核。招生学院对照基本条件,进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申请人师德师风进行考评。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
3.12月10日前,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公示。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进入系统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表决通过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表决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盖章后提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复审。复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上会公布。通过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导师资格的遴选和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务必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4〕93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2.各学位点可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需要,制定本学位点导师资格遴选和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学位点条件不能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尤其应注重师德师风方面的要求,可实行一票否决制。
3.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学位点的工作方案,对招生学院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4.本次申报采取系统申报的方式,申请人11月21日前务必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11月28日前,招生学院务必完成系统形式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12月10日前务必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联系人:阮煜
联系电话:0731-88228503
附件:1.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领域(方向)情况一览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3.系统操作指南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