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核心规范及重要依据,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研究生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需求的新形势,规范培养过程,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科学规划培养工作,切实保障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培养方案的制定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文件,以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试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为依据,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及研究生发展需要,制定各类别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后的培养方案自2025学年起纳入运行。跨学院培养的专业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统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分类精准培养

1.学术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理论前沿性,厚植理论基础,拓宽学术视野,强化科学方法训练以及学术素养提升,鼓励学科交叉,在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交流、科研任务中提升科学求真的创新能力。

2.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应突出教育教学的职业实践性,强调基础课程和行业实践课程的有机结合,注重实务实操类课程建设,提倡采用案例教学、专业实习、专业实践等多种形式,提升研究生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优化课程体系,规范教学管理

1.重视课程体系的系统设计和整体优化,体现各专业的内涵与特点。课程设置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编写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

2.所有课程要全面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有机融入研究生课堂教学,实现课程教学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升和价值引领相统一。

(三)科学设置环节,强化质量管理

明确和完善研究生开题考核、中期筛查、专业实践、学术活动和学位论文等培养环节的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做到科学规范,严谨有序。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开题考核、中期筛查和学位论文预答辩等关键环节的考核筛查作用。

三、制定范围及内容

此次培养方案制定工作针对全校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详见附件1,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过程评价与结果审查。学术学位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详见附件2,参考上级文件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一)制定培养方案。2025年5月31日前,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完成基础调研(包括社会调研、相关高校调研、用人单位调研、学生调研、开课教学单位调研等),建议至少选择3所及以上高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深度分析,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在充分对比、系统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培养方案初稿。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均应由任课教师(团队)编写课程大纲(模板见附件4)并由课程所在学院审议。

(二)学院审议。2025年6月9日前,各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同时报送课程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形成过程材料(附件5)等。

(三)研究生处审核。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形式及合规性审查。

(四)学校审定。2025年6月下旬,学校审定,形成终稿,发布施行。

(五)学校督查。2025年9月-2025年11月期间,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实际落实完成情况,分组进行现场督查。

五、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清单

1.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培养方案形成过程材料:2025年6月9日前;

2.培养方案最终修改稿:2025年6月30日前。

(二)材料报送说明

所有材料应至少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应由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盖牵头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百熙楼9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ysyjszs@hnfnu.edu.cn。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731-88228503。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3.上级参考文件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撰写要求及课程编号说明

5.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形成过程系列材料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