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事宜作如下说明。
1.会议议题申请部门需下载并填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议题审批单》(见附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位办(硕士学位相关议题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学士学位相关议题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呈报议题前,需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汇报议题内容;
2.学位办负责汇总议题,审核相关上会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同意后,确定开会时间,通知相关参会人员;
3.会议议题申请部门负责准备上会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学位办负责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并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4.其他事项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执行。
校学位办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