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现就加快推进我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面向世界科技竞争最前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新需求,面向国家治理大战略,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聚焦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急需,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努力建设研究生教育强省,为湖南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湖南力量。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育人为本,以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根本标准;坚持需求导向,扎根中国大地,立足国情省情,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国家和湖南发展能力;坚持创新引领,增强研究生使命感、责任感,全面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坚持改革驱动,充分激发办学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3.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总体规模能充分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和区域布局基本覆盖、具有湖南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机制完善、运行有序、充满活力的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中国特色、湖南优势的研究生教育强省,整体实力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全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强化思政引领,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水平。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门,强化研究生日常思想政治工作。要开全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思政,通过建成一批示范高校,推出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选树一批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提升课程思政的实效和影响力。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要求配齐建强研究生辅导员队伍,积极探索依托导师和科研团队配备兼职辅导员,确保人员配备和各项待遇落实到位。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创业服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
2.强化导师引导,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言传身教作用。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和及时掌握研究生的思想动态,注重将专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注重言传身教、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人格魅力影响和鼓舞研究生;注重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注重对研究生的关心关爱,将立德树人的目标任务有机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3.强化党员示范,提高研究生党建工作水平。鼓励因校制宜,创新研究生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科研团队、学术梯队等建立党组织。选优配强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做好研究生党员发展工作,做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研究生党员标兵”遴选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学生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优化研究生教育布局结构
1.加大建设力度,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实施研究生教育培优工程,支持基本具备条件的立项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十四五”期间有1-2所高校获得博士学位授权,3-4所高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支持已获授权的高校,提早谋划,重点培育,争取一批社会急需的学科专业尽快获得学位点授权。
2.服务社会需求,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动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紧密对接我省20条新兴产业链,适应先进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现代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对高层次应用人才的需求,在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同时,支持高校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省属院校新增学位点原则上以专业学位为主;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优先支持专业学位扩大招生。
3.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高校要主动适应市场变化,适时撤并淘汰市场需求差、办学效益低、保留价值小的学位点,超前培育和增设服务社会紧、市场需求旺、发展前景好、有自身优势特色的学位点,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
4.壮大优势学科,打造学科高原高峰。聚焦学科前沿,持续实施“双一流”建设。凝练优势特色,优化资源配置,培育建成一批整体水平进入国内一流、具有明显优势特色的高峰学科,引领带动若干个学科群培育打造学科高地,提升高水平学科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着力激发研究生教育办学活力
1.深化考试招生改革,激励高校创新选人机制。
建立健全招生计划调节机制,对质量把关严、分流退出机制执行好、“双一流”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高校加大计划倾斜;对学位点评估、论文抽检、师德师风、考试招生违规违法问题突出的高校减少和限制招生。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相关专项招生,推动高校加快构建科学完备的招生计划调控机制。
认真落实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严格监管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国家组织开展的各类招生考试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博士招生管理,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
2.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激发相关各方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创造性。
完善科教融合育人机制,加深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的支撑,加强研究生的系统科研训练。科学设计一体化培养方案,稳步推进硕博贯通培养。支持高校聚焦数理化、文史哲等基础学科,以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培养为导向,积极参与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
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和地方政府打造省级、国家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积极争取国家在湘布局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技术等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探索关键核心技术紧缺博士人才自主培养。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队伍建设,鼓励培养单位设立“产业(行业)导师”。落实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推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研究生和导师参与研发项目。大力推进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
3.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和育人环境。继续立项支持研究生导师和管理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指导研究生培养单位大力深化改革,切实改进和优化课程设计、严格审核规范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式,大力加强教学建设,打造精品示范课程,编写遴选优秀教材,大力推动优质资源共享。改进和加强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鼓励支持高校积极承办国家、省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和学科学术论坛,大力营造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育人环境。
4.深化评价改革,引导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切实改进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价工作,探索实施分级分类评价,探索建立论文质量指导和评审责任追溯机制;探索研究生学习成果分类认定办法,完善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评审,加快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成果多样化评价,激励和引导高校加快内涵发展。
5.深化开放合作。依托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平台和湖南自贸区建设、“三个高地”建设等平台,吸引优秀学生来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完善留学生招生、培养管理体系,保障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培养单位与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建立研究生双向交流机制,探索互授联授学位。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支持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四)严格规范研究生教育管理,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1.健全机构队伍。高校要加强研究生院(部、处)建设,健全校、院(部、系、所)两级管理机构,配齐建强专职队伍,并提供必须的经费和办公条件,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效能。
2.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抓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权责,杜绝学位“注水”。
3.强化导师职责。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快健全以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及成效为主要内容的导师准入、考核、淘汰机制,严格专职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的选聘,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综合考量导师承担的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合理核定导师指导学生总量。加强导师团队建设和导师专门培训,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
4.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加强导师教学计划执行、教材选用、课程进度、教学内容更新、实验实践环节指导、课程考试、论文指导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研究生学习进度、到课出勤、作业完成、科研和竞赛活动参与、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汇报交流、科研实践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教学过程管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按国家规定做好分流退出工作,加大分流力度。
5.严惩学术不端。培养单位要把端正学风作为党风建设、校风建设的基础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快完善学风建设工作机制,将科学精神、学术诚信、学术(职业)规范和伦理规范作为导师培训和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开好论文写作指导必修课,抓住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发现和处置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大力培育优良学风。
6.加强质量监督。统筹运用省、校、院三级管理体系和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质量专项检查、学位论文抽检等监管手段,强化对培养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评价诊断,科学化、精细化做好学位论文抽检工作,探索建立评价、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安排、学位点申报、项目经费安排等的联动调控机制。对无法保证质量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撤销学位授权。探索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强化公开监督。
(五)大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着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
适应创新人才培养要求,持续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和专业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教学资源培优计划。每年遴选认定50门省级研究生精品示范课程、3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0本省级研究生优秀教材,100个优秀案例;在专业学位点较多的学位类别探索建立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共享的案例资源库,为创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条件保障。
2.实施创新平台拓展计划。立项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或产业集团、地方政府共同打造“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大力推动科教融合、产教融合。
3.实施导师能力提升计划。选树先进典型,通报表扬省级“优秀导师”、“优秀导师团队”,用榜样的示范引导广大研究生导师创先争优,为人师表,全心育人。依托高校优势学科,每年分学科举办导师培训班,力争5年内完成对导师骨干的省级轮训。
4.实施科研能力培育计划。每年遴选立项1200项左右省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举办30项左右研究生创新论坛、15期研究生暑期学校,支持研究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训练。
5.实施实践能力提升计划。每年立项资助10项左右省级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每年遴选立项30项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100名研究生参与支教工作,支持研究生多途径参与创新训练。
6.实施教育成果奖励计划。每年评选奖励10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80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和专业硕士优秀学习成果,用身边的榜样激励广大研究生胸怀理想,奋发学习。单列指标定期评选研究生教学成果奖,鼓励研究生导师和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
三、保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培养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战略意义和使命责任,把加快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纳入党委会、常委会重要议题,认真研究部署。要强化政治领导,严把方向,严守阵地,扎实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
2.做好顶层设计。培养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制订,认真做好研究生教育的谋篇布局,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短板的基础上,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科学制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导师队伍建设规划及相应的时间表、路线图,提出切实可行措施,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3.保障经费投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体系,积极争取各方资源,加大对博士研究生教育、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研究生培养及我省研究生教育薄弱环节的投入。推动建立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培养单位使用科研项目资金支持研究生培养。完善政府主导、培养单位统筹、社会广泛参与的研究生资助投入格局,保障国家奖学助学及贷款政策的落实。科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统筹生均拨款和“双一流”等建设经费,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
4.强化考核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研究生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探索建立统筹运用相关评估、抽检、考核结果分析和监控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进展情况的平台和机制。充分发挥研究生教育专家和行业学会的作用,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指导。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督促考核,努力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建设研究生教育强省做出应有贡献。本文件2021年4月2日印发,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