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6年新增导师遴选和2027年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可申报的硕士学位授权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电子信息、体育,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学科方向)及学院联系人详见附件1。
二、新增导师资格申报
1.符合《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附件2,以下简称《导师管理办法》)“第六条新增导师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学校官网首页“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新增导师资格申请”模块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窗口,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2.符合《导师管理办法》“第九条直接认定导师资格”的申请人,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新增导师资格申请”模块的“导师资格直接认定申请”窗口,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3.“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和“导师资格直接认定申请”二选一,切勿同时申请;已取得我校导师资格的教师无须再次申报。
4.学校鼓励学科交叉,允许教师跨学科申请导师资格。目前所在学科没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师,可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
三、导师2027年度招生资格审核
学校实行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制,符合《导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招生资格基本条件,且计划202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申请人,通过学校官网首页“信息门户”,进入“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模块,按要求填报并提交。
四、系统填报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和审核工作,通过“研究生系统”进行。教师网上申报,各专业领域(方向)招生学院和学位点所在学院网上审核具体操作见《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本次申报批次为“2026年第一批”。
2.在申报新增导师资格和年度招生资格前,请务必先进入“研究生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管理—教师基本信息”和“导师遴选管理—教师科研信息维护”模块内容的填写和检查更新。
3.申报材料中填写的学术业绩,应与申报的学位点基本保持一致,且在近五年(2021年10月-2026年10月)范围之内。科研项目、论文、专著和教学科研成果奖等级别的认定,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湘一师党字〔2024〕25号)执行。
4.系统填报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若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五、时间截点及申报流程
1.11月8日前,个人申请。申请人进入系统,完成系统填报工作,并打印1份纸质申报材料,本人签名后提交至相关学院。其中《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表》或《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核表》提交招生学院;《新增研究生导师资格直接认定表》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2.11月13日前,招生学院初审。招生学院对照《导师管理办法》的基本条件,进入系统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进行考评。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盖章后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3.11月27日前,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公示。学位点所在学院进入系统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表决通过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表决通过人员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系统导出的《汇总表》盖章后提交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复审,复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公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投票表决,表决通过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上会发文。通过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后,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导师资格的遴选和年度招生资格的审核,各学院务必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湘一师校字〔2024〕93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尤其应注重师德师风方面的考评,可实行一票否决制。
2.学位点所在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学位点的工作方案,对招生学院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也可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制定本学位点导师资格遴选和年度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学位点条件不能低于学校基本条件。
3.本次申报采取系统申报的方式,申请人11月8日前务必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11月13日前,招生学院务必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学位点所在学院;学位点所在学院11月27日前务必完成系统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联系人:阮煜
联系电话:0731-88228503
附件:1.硕士学位授权点及专业领域(方向)情况一览表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3.系统操作指南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