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研究生处启动2026年度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特殊困难补助工作。
一、困难认定工作
各学院要全面摸排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在读学生。10月8日17:00前,学生进入研究生处学生系统“研工管理——困难生认定”进行困难认定,各学院辅导员应及时完成审核(附件1)。经认定的研究生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在同等条件下,在“三助一辅”岗位申请中予以优先聘用。
二、特殊困难补助工作
特殊困难补助工作由研究生处按一定标准测算各学院特殊困难补助总金额。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原则上每位研究生只能享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
金额测算标准:A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3000元/人;B等(家庭经济非常困难),2500元/人;C等(家庭经济一般困难),2000元/人。
请各学院按照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附件2),合理确定各等次补助人选。
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评定的程序为: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导师审核→学院评审→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审定(附件1)。
系统内学院端审核由研究生辅导员审核,提交的纸质申请表(自动生成)中学院审核意见需请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请各学院于10月9日(星期五)17:00前将研究生系统中自动生成的《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3)和《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同报送至百熙楼914办公室。纸质材料均须双面打印,加盖学院公章。表格所有签名处原则上应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使用签名章或由他人代替时,必须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准确无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除追回相关资金外,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研究生系统填报示意图》
2.《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办法》
3.《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
4.《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