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学院、导师、研究生: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体现,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根据《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湘一师校字〔2025〕28 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试行)》(湘一师校字〔2025〕31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教育专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一)开题对象:2025级教育专硕(两年制)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养学院确定。
二、开题基本程序
(一)研究生提交申请:研究生在“研究生系统”(下文简称“系统”)“培养管理—论文开题申请”模块,填写开题信息,导出并优化《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下文简称《开题报告》,见附件1),将《开题报告》上传至附件,在培养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
(二)导师、培养学院审核:导师在系统“导师培养管理—论文开题审核”模块,教学秘书在“毕业—开题报告管理—开题信息审核”模块,依次进行开题申请审核。
(三)培养学院筹备开题报告会:教学秘书在系统“毕业—开题报告管理”模块,进行“开题小组维护”和“开题学生分组”。
(四)培养学院组织开题报告会:会前以海报或互联网的形式公布开题安排,公开内容可参考《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安排表》(见附件2);报告会采取PPT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组成(开题研究生的导师需回避),并安排专人如实记录《开题报告评审表》(见附件1)。
(五)培养学院审核、录入并公布开题结果:教学秘书在系统“毕业—开题报告管理—开题结果录入”模块,逐一录入或批量导入开题结果,并向全院公布。
(六)研究生上传并提交开题终稿:开题结束两周内,研究生在系统“培养管理—开题终版材料上传”模块提交《开题报告》最终版;导师在“导师培养管理—开题终版材料审核”模块完成终版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打印纸质稿3份,经本人和导师签字,1份自留,2份提交培养学院存档。
三、材料归档要求
(一)学校归档材料:学院教学秘书在系统“毕业—开题报告管理—开题结果录入”模块导出并打印《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备案。
(二)学院归档材料:学院将《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评审表》《开题报告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四、其他事宜
(一)培养学院须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制定本学院开题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的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并将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备案,确保开题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学位论文的选题应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2024版)》(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并与所学专业领域(方向)保持一致。
(三)学生、导师和学院秘书端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
(四)原则上不受理延期开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确需延期的,研究生须在系统“培养管理—延期开题申请”模块填报并提交,经导师、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延期。因延期开题导致无法按时毕业的,相关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五)开题通过的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后续环节(见附件4);未通过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开题。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顺延至下一轮开题,毕业时间相应推迟。
(六)未尽事宜,可咨询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联系人:阮煜,联系电话:0731‑88228503。
附件: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含开题报告评审表)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安排表
3.论文开题系统操作指南(含学生、导师和学院秘书端)
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位论文工作安排计划表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