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有序进行,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录入

研究生处已完成2025级培养方案的审核及系统调入工作,请各学院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gmis.hnfnu.edu.cn/home/login)查看。

二、教学任务落实

各学位点已根据各专业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计划并严格按照《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研究生课程与教学管理规定(试行)》安排授课教师。研究生教学任务落实到具体教师后,如无特殊原因,学院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学任务。

三、课程排课

(一)教学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5-2026学年第1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4—16周(2025年9月29日—2025年12月26日)为研究生教学周,第17—18周(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9日)为期末考试周。

(二)课程教学相关安排及要求

研究生公共课教学排课由研究生处与公共课开课单位协调落实,专业课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自行安排。

各学院要根据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录取人数,在学校已确定的研究生公共课课表基础上完成秋季学期专业课课表编排制定,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我校教务系统及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排课及录入工作。

为有效利用教室资源,提升排课空间,原则上研究生课程按照3-4节/次编排教学班。

(三)排课流程

1.教务系统排课。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工作负责人登录学校教务系统(http://jwgl.hnfnu.edu.cn:9080/eams/home.action ),身份切换为“研究生”管理员后,任务菜单“2025-2026-1”学期中将显示学院研究生课程,在排课管理菜单中选择“手动排课”选项进行排课。因我校教务系统暂无研究生学生信息,排课时无法自动检测学生班级冲突,故排课时请注意避开各专业研究生公共课程时间,研究生公共课程详见附件1。

2.研究生管理系统录入。完成排课后,请及时将课程信息录入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排课模块开放时间:2025年8月20日——9月12日23点,操作指南见附件2。

(四)课表上传及公布

课表编排完成后,请各学院通知任课老师于915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确认教学任务,检查与学校其他教学任务是否冲突,并在开课前录入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操作指南见附件3),做好授课准备。

(五)教师调课要求

教师应严格按照课表上的时间、地点上课,不可擅自变动。因特殊情况(如生病、出国参加重要国际会议、参加上级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等),任课教师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办理调课申请手续,经学校审批后方可调课。任课教师需将调课变化情况及时通知到上课研究生。未经批准,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或由他人代课。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严格按照校历安排和课程大纲进行排课,不得跳周次、跳节次编排。研究生教学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全天,因特殊情况需要,也可在周六、日授课。授课起止周期可选择一学期、前半学期、后半学期,避免出现短时间集中突击授课情况。

(二)排课工作涉及教师工作量核算,各学院要认真核对每门课的课程名称、课程性质、课程总学时、学分、考核方式、教师人数等,严格按照课时数排满总学时。有多位教师共同授课的情况,须将每位教师姓名添加至“管理系统”排课模块中。排课时预设的课时可在成绩最终录入提交前进行课时数修改、添加授课教师。成绩一旦提交将无法更改。

(三)“管理系统”排课模块关闭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或短信形式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每位任课老师,开课计划确定后不得调换教学任务。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提交变更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培养管理科陈老师,联系电话:88228503。

附件:

1.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2025级研究生公共课安排

2.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排课模块操作指南

3. 课程教学大纲及授课计划录入操作指南

学科规划与研究生处   

2025年8月24日